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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今日讯!南京浦口推出501套产权共有人才房

时间 : 2023-03-14 06:01:54来源 : 现代快报


【资料图】

快报讯(记者刘伟娟)3月13日,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公告,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服务保障人才安居,经研究,选取浦口区语山棠花园、江山府2个竞配建住宅项目以产权共有形式,面向不同购房群体分批次销售。记者获悉,第一批次优先供应符合条件的浦口区人才,一共501套,每户家庭限购1套。

公告显示,语山棠花园项目位于浦口区浦云路226号,竞配建住宅229套。江山府项目位于浦口区光固路2号,竞配建住宅272套。上述两个项目的土地性质均为出让用地,毛坯现房交付。在产权份额方面,申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统一为70%,另30%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持有,购房人取得房屋完全使用权。申购人自取得网签备案起8年内须一次性按购买时的价格增持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持有的30%产权份额。

什么样的人才可以申请呢?公告显示,符合《2020年浦口区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浦才居〔2020〕1号)的家庭或个人都可以申请,具体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本区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F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二是在本区工作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三是在相关企业工作的核心团队成员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四是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五是在本区自主创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六是在本区工作,经浦口区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符合浦口区产业发展定位的名校、名医及相关企业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公告中还明确,以上供应对象中本市户籍相当于A-E类人才申请时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申请时须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可于3月14日-3月1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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