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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云南出台25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今年继续发放“彩云”系列消费券

时间 : 2023-01-20 15:02:38来源 : 搜狐焦点昆明站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庞继光

1月19日,省政府举行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解读了《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相关情况。《措施》从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持续做好民生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25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

企业水电气欠费


(资料图片)

可在一定期限内补缴

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方面,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州、市给予激励经费奖补和用地保障。2023年引进超10亿元优质产业类项目100个以上、“链主”企业20家以上,省外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

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省级财政安排1.5亿元,支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继续落实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新培育纳统的“四上”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23年确保净增企业15万户以上、“四上”企业3000户以上。

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继续减按50%征收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省级财政安排38.1亿元,支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深入推进“兴滇英才”计划,省级财政安排32.5亿元,引进教育、科技、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对重点群体2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研究出台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安排5亿元支持

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

壮大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方面,《措施》提出,要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参与三七、咖啡、核桃等农业资源,稀贵金属、磷、锂等矿产资源,水风光、页岩气等清洁能源以及文化旅游资源等开发利用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全产业链打造高附加值产品企业。

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单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50亿元以上,支持磨憨、瑞丽、河口等沿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省级财政分别安排5亿元、2亿元、2亿元,用于支持磨憨、瑞丽、河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预算内资金安排5亿元,支持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高标准建设。支持在磨憨、瑞丽、河口等口岸设立免税店。边民按规定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每人每天价值在8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免征相关进口税收。

省预算内资金安排10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首批重点省级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对符合发行条件的,支持每个开发区按20亿元左右的额度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必要可申请扩大额度。打造一批“小而特”“小而精”“小而高”特色园区。力争2023年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增长20%以上,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00户左右,营业收入超千亿元开发区达7家。

力争今年数字经济投资

300亿元

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方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3年期间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完成实际资产性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内新增贷款,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支持各地统筹财政涉农资金对利用荒地、废旧矿山建设设施农业的项目给予财政贴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300亿元。

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排1.5亿元,支持全产业链重塑烟草产业新优势。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力争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

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等工作。力争2023年原煤产量达7100万吨以上。加大力度推动新建480万千瓦煤电项目建设,争取国家新增煤电装机指标支持。

省级财政安排10亿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全省遴选、培育、建设、推广3—5个行业级大数据中心,实施5G融合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遴选10个5G应用融合标杆示范项目。力争2023年数字经济投资完成300亿元。

力争旅游业投资

完成1300亿元

充分释放内需潜力方面,安排10亿元左右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其中3亿元用于“骏马奖”评选奖励。安排40亿元左右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口岸发展、创新创业等领域项目建设。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320亿元、省级财政安排70亿元,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省级财政安排18.6亿元,推进铁路“建网提速”工程。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加大新建机场建设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安排4.2亿元,支持民航“强基拓线”工程。省级财政安排33.8亿元,支持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管养。省级财政安排6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30亿元,省级财政安排29.4亿元,支持“兴水润滇”工程深入实施。省级财政安排30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省级财政安排24亿元,持续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开展美丽河湖奖补,支持拉市海、纳帕海、普者黑保护治理等。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力争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左右,年度完成投资跃上2万亿元大台阶。

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将符合条件的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2023年度省级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贷款产生的利息(不包括土地款和房地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旅行社,按照每接待1名过夜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力争旅游业投资完成1300亿元。

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视情况予以补贴,落实好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纳税人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加快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和老旧营运车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持续开展“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彩云购物节”,继续发放“彩云”系列消费券,广泛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活动,扩大家电消费。力争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

确保今年改造老旧小区

1500个以上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筹集200亿元以上,确保2023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00个以上、城镇棚户区改造6万套、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以上,新建改造燃气、供水、排水管道6000公里以上。

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省级统筹不低于50亿元,对积极申报并确定为“五城共建重点县”的10个县、市给予政策和项目重点倾斜支持。

统筹省级财政奖补资金7亿元和省预算内投资3亿元,对全省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中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资金奖补和项目支持。大力发展“绿美+”经济。

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

50万人以上

持续做好民生保障方面,省级财政安排3亿元,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统筹各类资金250亿元以上,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以上,实现70万脱贫劳动力掌握一技之能。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

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统筹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级财政安排20亿元,支持加快补齐医疗卫生发展短板。

给予每个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企业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按仓储面积、服务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贴息支持和不超过300万元的仓储设备投入资金支持。

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对在云南省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予以补助。继续落实“公转铁”补贴政策。动态调整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目标和项目库,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5亿元,支持沿线开发重点项目建设。

(来源:都市时报)

责编:李海莹

关键词: 基础设施 小微企业 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