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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坤集团发布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兑付兑息达成展期的进展公告

时间 : 2021-12-22 13:22:10来源 : 环球网

12月21日,北京鸿坤伟业(136556.SH)发布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兑付兑息达成展期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鸿坤01”;债券发行规模3.437亿元;债券期限为4年,附第2年末和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不设担保。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11月22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11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11月22日。若投资者在第二年末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1月22日;投资者在第三年末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11月22日。

当前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情况显示,回售登记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回售价格为面值10元人民币;回售有效登记数量(手)为317,98手;回售金额为3.18亿元;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2日。

因与发行人继续协商兑付方案的议案获得通过。债券回售撤销期及回售资金到账日改为2021年12月22日,并同意本期债券暂不触发违约,与发行人继续协商兑付方案。

根据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目前“19鸿坤01”回售兑付方案及追加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为:

2021年12月22日,发行人支付回售登记部分本金20%及本期债券本计息年度2020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1日的全部待还应计利息(回售登记部分本金的20%对应的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2日利息按票面利率7.5%年化计算,同时将于2021年12月22日支付)。

2022年11月22日,发行人支付19鸿坤01债的回售登记部分剩余80%的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按照票面利率7.5%计算(计息期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1日)。

发行人于2022年1月7日前落实鸿坤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赵伟豪)的担保措施(将《关于召开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中拟新增担保主体变更为“鸿坤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

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鸿坤集团表示,发行人将根据目前以上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的回售兑付方案筹措兑付资金,积极履行兑付兑息义务,落实追加担保措施事项,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 鸿坤集团 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 信用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