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备案价签合同收款后返钱将受到重罚
时间 : 2021-06-09 14:05:30来源 : 吉林日报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备案价签合同收款后返钱将受到重罚!
全文如下: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发展机制的重要举措。
近期,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商品房申报备案价格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后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部分返款。该行为涉嫌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违背房地产调控政策精神。为此,我局对该涉事企业采取如下措施予以惩处:按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继而进行行政处罚;停止涉事项目剩余房源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在我市销售商品房按最高比例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请全市各房地产企业以此为戒,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相关资讯
-
货币政策靠前发力稳经济 LPR下调稳定市场预期
了解更多 -
南宁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首套房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
了解更多 -
华发物业服务与珠海华发订立2021年酒店顾问服务框架协议
了解更多 -
金潮建设以1.5亿元受让秦皇岛1宗城镇住宅用地
了解更多 -
上海外高桥发行金额10亿元短期融资券 债券期限为365天
了解更多 -
中国铁建拟发行金额为不超过1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了解更多 -
推行供地新模式 持续开展“净地”出让专项行动
了解更多 -
2021年杭州楼市历经风雨最后市场归于平稳
了解更多 -
5年期以上LPR是否继续下调?
了解更多 -
成都完成2022年首场土地拍卖 4宗住兼商土地全部底价成交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