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 : 2022-01-07 16:43:05来源 : 中房网
近日,福建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中明确了十项工作措施,涉及保障房、基建设施、开发商拿地资金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销售等。
其中,《通知》明确缓解房地产项目拿地资金压力,调整南政综〔2016〕233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即土地出让金全额缴交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缴交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让金,余款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足额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出让起始价30%调整为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
此外,《通知》还提及要降低房企重点监管资金沉淀压力。适当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办法,对信用评级为AAA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控股公司(母公司)可凭银行担保函,抵顶不高于担保函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抵顶额度不高于重点监管资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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