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汛期过后发现的渗漏问题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维修工作
时间 : 2021-11-23 13:38:37来源 : 北京商报
11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工程渗漏问题质量保修维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住宅工程渗漏相关问题,《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检修时间表”进行了明确。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每年5月前开展屋面及外墙等可能渗漏部位的全面检查,对于需要维修的应在5月底前完成维修;应当加强雨中屋面、外墙及外窗等部位渗漏问题的排查和维修处理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并采取措施有效减少渗漏损失;每次雨后应主动排查渗漏情况并及时维修,暂时不具备维修条件的应采取措施减少渗漏;每年汛期过后发现的渗漏问题必须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维修工作。
相关资讯
-
货币政策靠前发力稳经济 LPR下调稳定市场预期
了解更多 -
南宁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首套房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
了解更多 -
华发物业服务与珠海华发订立2021年酒店顾问服务框架协议
了解更多 -
金潮建设以1.5亿元受让秦皇岛1宗城镇住宅用地
了解更多 -
上海外高桥发行金额10亿元短期融资券 债券期限为365天
了解更多 -
中国铁建拟发行金额为不超过1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了解更多 -
推行供地新模式 持续开展“净地”出让专项行动
了解更多 -
2021年杭州楼市历经风雨最后市场归于平稳
了解更多 -
5年期以上LPR是否继续下调?
了解更多 -
成都完成2022年首场土地拍卖 4宗住兼商土地全部底价成交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