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川双方将加快推动完善川渝地区住房保障信息共享
时间 : 2020-12-09 14:46:39来源 : 环球网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研究制定了《深化川渝住房保障合作工作方案》,推动了两地在住房保障领域的相关合作的生效,带动了周边地区更多的人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活工作。
根据计划,双方将合作建立正常的联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解决新公民的住房问题,共同促进安全信息的披露,促进租赁管理的刚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根据方案,双方将加快推动完善川渝地区住房保障信息共享,在当地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川渝地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栏,公开对方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渠道、房源和保障对象情况、网上申请入口等信息,在公租房申请窗口设立绿色通道,两地跨区域申请公租房互相优先办理,逐步实现川渝地区公租房网上申请,共同推动公租房保障范围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方案还提出,双方将共同建立健全保障对象进入退出审核监管机制,通过调用查询接口、系统对接、线下数据比对、联合审查等多种方式,对保障对象严格审核、动态跟踪、及时退出,确保住房保障资源“能进能出”公平善用。
双方还将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共同建立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步提高公租房实物和货币保障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标准,让保障对象及时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对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产业和创新创业人群的精准保障,逐步实现区域内公租房保障对困难群众住房改善的支持力度大体相当。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并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城镇救助对象住房保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年满18周岁孤儿,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方式实施住房救助。
通知还提出,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等重点对象和回村(居)安置的年满18周岁孤儿,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落实改造补助资金。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
十三五”时期,重庆持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通过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建设,为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人士介绍,住房货币化是现有住房保障体系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补充,由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两部分构成。截至2020年11月底,重庆全市公积金缴存总额3340.30亿元,参加职工368.95万人;中心城区已实施住房补贴,政策惠及单位2632个,职工19万名,发放资金52.66亿元,人均达到2.8万元。“十三五”时期,重庆还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住房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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